嘉澳环保(603822):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年11月3日·桐乡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5 议案一·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9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11月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3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3时30分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沈健先生 一、宣读大会规则;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新增、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重大资产经营办法》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1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3.14、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 五、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大会结束,与会股东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以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本须知。 1、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 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准时出席会议。 2、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大会秘书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之后,即席或者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5、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 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 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6、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7、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推选出的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议案一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需要,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废止,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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