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00238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5-09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注册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7,800.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测算,按本年9月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3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