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部门最终审核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并废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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