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60309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64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追溯调整对当期及前期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 一、概述 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中期协字【2024】235号,以下简称“《业务管理规则》”),就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收入的财务核算作出规范,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在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中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因此,公司管理层根据实施问答所明确的规定内容,进一步梳理并明确了对符合相关条件业务的交易目的,并对相关业务适用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亦符合《业务管理规则》就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收入所作的财务规范。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本次追溯调整对当期及前期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公司前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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