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790,822.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481,870.14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047,814.0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70,133,239.64 股东分配利润为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 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133,239.64元。 基于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645,622,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712,906.71元,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3 —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2025 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