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300676):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董事汪建、李宁、朱师达、张国成、杜兰、于李胜、侯志波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与会董事同意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342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其中,增加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815万元,增加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67万元,增加与关联人发生的其他交易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汪建先生、李宁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感染防控业务布局的实际需要,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医检所)与关联方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常州新一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大专院校、研究所、医院共计十家机构,联合申报“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病原体检测专用便捷长读长测序系统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申报项目)。本联合申报项目总经费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申请国拨经费2,000万元,联合申报单位自筹经费10,000万元。自筹经费中,天津医检所自筹5,000万元。天津医检所参与其中3个课题,主要承担应用端的病原单分子检测试剂盒、配套算法和数据库的开发以及自动化应用的研究任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符合市场规则的方式执行,自愿平等、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汪建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与会董事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经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公司编制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25年6月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249.55万股股票已于2025年6月11日起上市流通。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5,821,575股增加至418,317,07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与会董事同意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根据2024年12月27日生效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则要求,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现任监事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文件同步废止;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及制定。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2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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