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00267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量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及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伟秋先生,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健锋先生,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明明女士,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量公司当年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配置、承担的工作量以及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集团公司审计费用为5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下降超过20%,下降的原因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为基础,结合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3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及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决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