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300907):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2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1,396,484.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803,515.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NJAA20005)。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迎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公司及子公司康平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1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2 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公司及子公司艾史比特(广东)电机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3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1200万台、电动工具整机60万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原用于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平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电机320万台、电动工具6万台项目”。 2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1200万台、电动工具整机60万台项目”,并将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1000万台项目”。 3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1000万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艾史比特(广东)电机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潼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
为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银行账号:1102260929000130934)的募集资金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商业银行及保荐人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康平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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