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600756):浪潮软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56 证券简称:浪潮软件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25,530,000股 ?发行价格:10.91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25,530,000股已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4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4年4月7日,浪潮集团做出了《关于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意见》(浪潮投〔2024〕8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5年8月1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5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5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 A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 2、发行数量:25,530,000股 3、发行价格:10.9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78,532,300.00元 5、发行费用:5,239,179.25元 6、募集资金净额:273,293,120.75元 7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5208号),截至2025年10月10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278,532,300.00元。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5209号),截至2025年10月13日14时,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3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532,3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39,17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3,293,120.75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25,53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47,763,120.7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本次新增的25,53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选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取得所需的授权和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象具备本次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认购的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53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名。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浪潮科技,其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最近一年,浪潮科技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除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交易之外,浪潮科技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已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发行后没有新增关联方。本次发行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除此以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依法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相关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24,098,753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浪潮科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浪潮科技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25,53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同时增加,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主要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 保荐代表人:徐宇、彭凯 项目协办人:卞程德 联系电话:010-83939195 传真:010-83939195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1层1103-1105 负责人:许明君 经办律师:王海青、李宸珂 联系电话:010-52213236 传真:010-52213236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负责人:张晓荣 签字会计师:于仁强、王书博 联系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0000 特此公告。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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