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天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天奥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天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天奥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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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
|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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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
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
站和报刊上正式披露。 |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
《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有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和报刊上正式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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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
……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
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的赔
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
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
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
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
……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
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
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
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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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
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
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
…… | 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
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
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
况发生重大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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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
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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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
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
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
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
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
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
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
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
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
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
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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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
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
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
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
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
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
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
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十)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
其他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
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十一)由于与上述相关人员存在亲属
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
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十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知情
人员。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
幕信息。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
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 | 有);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因
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
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
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
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
他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
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三)由于与第(一)(二)项相关人员
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
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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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
深交所报送。 | 第九条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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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
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务、
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
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
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 第十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
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
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
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
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
人信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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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
当按本制度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
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 |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
当按本制度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
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
公司应当结合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
应当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
|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事项,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
况分阶段披露相关情况;还应当制作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
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
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重大 | 第十二条公司进行第十一条规定的重
大事项,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
况分阶段披露相关情况;还应当制作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
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
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
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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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上市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
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
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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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
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及其他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
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
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
及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
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
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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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有,
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变更情况。 |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
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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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
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
小范围内,内幕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
保管,并须将扩大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报
告董事会秘书。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上流传
并使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动时,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应立即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便
公司及时予以澄清,或者直接向中国证监会 | 第二十二条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
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
内,内幕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
并须将扩大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报告董事
会秘书。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上流传并使公
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动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应立即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便公司及
时予以澄清,或者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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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监管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管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 第二十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
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 第二十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
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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