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688593):新相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0:56: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相微:新相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70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 基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的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66.7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序 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单位投资总额原拟投入募 集资金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1合肥AMOLED显示驱 动芯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 限公司、上海新相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49,291.3049,291.3049,000.00
2合肥显示驱动芯片 测试生产线建设项 目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 限公司、上海新相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5,960.0025,960.0012,657.46
3上海先进显示芯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36,651.4036,651.403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40,000.000.00
合计-151,902.70151,902.7091,657.4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211.2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概述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由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宏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2,657.46万元,主要投向为建设聚焦于显示芯片的先进测试线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原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0.76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为14.15%,主要用于购置测试机台,满足公司部分显示芯片产品的测试使用需求。上述原募投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0,866.7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102,750.78
募集资金净额91,657.46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5月29日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10,866.71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11.86%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实施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____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2021年起,受益于下游显示面板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订单规模显著增长,而测试厂商的产能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业绩增长。原募投项目拟通过自建测试生产线帮助公司逐步减少对芯片测试环节委外加工的依赖,提高生产环节的自主性和生产效率。

但鉴于以下原因,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行业竞争格局较公司规划募投项目时已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决定实施“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基于当时显示驱动芯片测试受限于委外代工产能无法充分满足公司产品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制定的项目投资计划。但随着行业内主要封测厂商近年来产能持续释放,且部分厂商仍在加大产能的扩张力度,封测环节的外部环境较决策时已发生明显变化。公司经综合考虑近年来市场的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审慎决定不再继续投入原募投项目。

2、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随着行业竞争格局调整及显示驱动芯片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公司对业务发展规划进行持续动态优化,在测试环节外部供给较为充足的背景下,公司将资源聚焦于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业务的推进均需稳定的流动资金支持。本次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直接匹配公司业务规划落地需求,为公司核心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撑。

当前主要封测厂商产能持续释放,若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不仅可能面临设备投入后利用率不足、产能过剩的风险,还会导致募集资金长期沉淀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无法快速转化为经营效益。相比之下,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实现资金的“即时高效利用”:一是可直接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环节,快速响应市场订单需求,缩短资金周转周期;二是可灵活调配至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业务板块,让募集资金跟随公司业务节奏动态创造价值,真正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继续实施“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已显著降低,经审慎论证评估,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66.7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 本次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履行完必要审议程序后,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公司本次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结合当前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布局等客观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与综合评估后作出的合理调整。该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结构,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及业务板块的持续拓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调整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 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审慎论证评估,契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旨在提升募集资金配置精准性,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相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新相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 关于本次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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