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000599):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4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华”)。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赵君 执业资质:CPA 从业经历: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最近三年负责并签署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数量1家。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15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刘金梅 执业资质:CPA 从业经历: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 最近三年负责并签署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数量1家。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1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尹淑英 执业资质:CPA 从业经历: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年10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近三年复核过赛轮股份、威海广泰、山东大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21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4.项目中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和耗费的时间,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2.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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