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6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2.00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00-11:00,14:00-17:00;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2025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2025年11月10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B.采用书面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邮政编码:511356。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永刚、刘春蕾 联系电话:020-622831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永和经济开发区沧海四路4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1356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23 2、投票简称:XLF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企业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企业愿意对受托人行使的表决权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和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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