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鉴于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安 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 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 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先生,2009年起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淮河能源、泰尔股份、文一科技、新莱福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张扬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志强先生,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未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李志强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维华先生,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 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彩蝶实业、奥翔药业、重庆百货等。沈维华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万元和内控审 计费用10万元,共计55万元;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从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证天通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 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健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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