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7)。 因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2025年与铂锐(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铂锐(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顺达路938号2幢11层111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定兵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结构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冯定兵和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及配偶王丹合计持股 93.40%,冯定兵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喜林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照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方交易受到影响。 2、定价公允性 对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本次新增预计的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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