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复材(3015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20:16:50 中财网
原标题:国际复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26 证券简称:国际复材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云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377,08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0%,云南云熹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

2、本次权益变动系云南云熹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该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股东云南云熹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4日-2026年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6,563,17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云南云熹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云南云熹自202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云南云熹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云南云熹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国际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 业园B区 
股票简称国际复材股票代码3015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信熹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云熹股 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长水社 区云水路 1号 A2栋 416-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10,860,4000.29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387,948,29310.29377,087,893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7,948,29310.29377,087,893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在 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除本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云南云熹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 年7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国际复材股 票75,417,560股,占国际复材总股本比例2.00%,减持价格区 间为3.51元/股-3.98元/股,详见国际复材2025年7月2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比例相减和计算所得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云熹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股东云南云熹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云南云熹减持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云南云熹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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