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9:16:23 中财网
原标题:瑞立科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立科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4.454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2.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448.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850.3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59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93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净额
1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88,077.8688,077.8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805.1030,805.10
3信息化建设项目8,278.628,278.62
4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52,161.58152,161.58 
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如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存在流程繁琐、时效性差等问题。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

3、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4、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工程款项、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 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按月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银 行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付并且尚需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募投项目支出款项, 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根据统计结果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 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上述置换事项 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 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 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在履 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伟 屠晶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