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00585 2025-03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质,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并且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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