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0:40:50 中财网
原标题:法本信息: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4年(经审计)业 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上市公司(含 A、 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 气、东 海 证 券、天 健2024年3 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 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 5%的范围内与华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任,天健已按期履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2022 1 1 2024 1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 为注册 会计师何时开 始从事 上市公 司审计何时开 始在本 所执业何时开 始为本 公司提 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丁晓燕2014年2012年2014年2024年法本信息满坤科技、智微 智能、沃格光电
签字注册会 计师丁晓燕2014年2012年2014年2024年法本信息满坤科技、智微 智能、沃格光电
 王凯2024年2019年2024年2024年翰林航宇
质量控制复 核人楼胜亚2000年2000年2000年2021年法本信息深圳华强、森鹰 窗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8.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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