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1:58:31 中财网
原标题:本川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6)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2)上述议案中,议案1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9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5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者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9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传 真:0755-234909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或证明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4
2、投票简称:本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即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受
附件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受
大会结束。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6)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邮编: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之前以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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