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名家(300506):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6:01:42 中财网
原标题:*ST名家: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合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审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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