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重要提示: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截至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8、12-13为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号码:0512-63362567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00至17:00; 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学营路285号4楼证券部,邮编2152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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