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688326):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经纬”)提供的人民币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天津经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1,982,59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8,017,400.24元,于2022年4月13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072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对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安排和调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60,000.00万元,将该等募集资金通过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增资10,000.00万元及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方式投资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优化天津经纬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同意公司拟将前述对天津经纬提供的人民币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天津经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经纬的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0,00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天津经纬的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天津经纬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优化天津经纬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天津经纬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同时,天津经纬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天津经纬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有利于促进天津经纬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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