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同惠电子(920509):2025年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0:01:50 中财网

原标题:同惠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浩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是 √否
是否审计□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是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报告期末 (2025年9月30 日)上年期末 (2024年12月31 日)报告期末比上年 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391,200,560.37391,855,967.23-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4,948,982.34340,524,479.361.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83%12.74%-
资产负债率%(合并)11.37%12.65%-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5年1-9 月)上年同期 (2024年1-9 月)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151,097,729.12129,840,446.271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43,260.3127,699,698.295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759,107.9925,687,231.416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94,286.9430,583,144.07-13.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175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2.32%8.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1.66%7.68%-



项目本报告期 (2025年7-9 月)上年同期 (2024年7-9 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0,512,813.7343,727,646.091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33,371.648,838,816.836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138,728.448,215,545.147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0,134.25-3,184,387.35198.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5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3.91%2.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3.74%2.63%-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报告期末 (2025年9月30 日)变动幅度变动说明
应收账款24,827,279.6131.22%公司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1,704,297.44194.84%公司票据背书增加
预付款项1,261,362.41201.55%本期预付展览费、货款金额增加
其他应收款157,724.1939.71%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
在建工程3,578,681.78100.00%本期办公大楼4至5层及展厅装修
递延所得税资产1,410,145.1540.6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 资产相应增加
应付账款19,818,187.5451.93%本期采购较上年同期上升,导致期末应 付货款相应增加
预收款项374,159.00-76.76%公司预收房屋租金分期摊销导致预收款 项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1,285,496.19-81.40%本期支付年终奖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应交税费2,277,542.28-62.20%期末增值税较期初减少
其他应付款332,813.00-95.39%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予 以回购
递延收益3,607,830.48527.68%本期收到政府补助325万元
减:库存股10,183,041.72-42.26%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予 以回购
合并利润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幅度变动说明
财务费用-634,912.16-130.62%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37,283.03100.00%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中包含净值型产品
信用减值损失-209,642.95-49.26%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坏账准备相应 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527,069.71-422.59%长库龄存货较期初增加,存货跌价准备 相应增加
营业外收入3,349.19-98.83%上年同期收到专利侵权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263,774.96156.71%公司本期对外捐赠赞助26.2万元
所得税费用4,088,204.32119.47%本期应纳税额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 增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幅度变动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096,719.00-83.84%主要系理财产品现金净流入减少了 957.64万元,购置长期资产现金净流


   出增加了675.35万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4,217.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732,552.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0,425.7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806,343.52-
所得税影响数420,950.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40.9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384,152.32-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83,971,26052.38%-300,74083,670,52052.1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24,891,52515.53%024,891,52515.53%
 董事、高管00.00%000.00%
 核心员工503,0190.31%218,988722,0070.45%
有限售 条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76,334,43647.62%300,74076,635,17647.8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74,674,57546.58%074,674,57546.58%
 董事、高管00.00%000.00%
 核心员工00.00%000.00%
总股本160,305,696-0160,305,696- 
普通股股东人数8,248     

注:董事、高管持股部分不包括身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高管的持股部分。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 号股东名 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 股 变 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 例%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赵浩华境内自然人20,186,100020,186,10012.59%15,139,5755,046,525
2王志平境内自然人15,025,500015,025,5009.37%11,269,1253,756,375
3任老二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4王恒斌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5高志齐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6孙伯乐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55%10,276,8753,425,625
7唐玥境内自然人9,544,50009,544,5005.95%7,158,3752,386,125
8袁萍境内自然人4,487,82804,487,8282.80%04,487,828
9常州同 达实业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280,52502,280,5251.42%757,6431,522,882
10沈璐雯境内自然人2,002,73202,002,7321.25%02,002,732
合计-108,337,1850108,337,18567.58%75,432,21832,904,967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浩华,唐玥:两者是夫妻关系; 赵浩华,常州同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浩华通过持有同达投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 行事务合伙人;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前十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 √否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赵浩华5,046,525


2袁萍4,487,828
3王志平3,756,375
4高志齐3,425,625
5王恒斌3,425,625
6孙伯乐3,425,625
7任老二3,425,625
8唐玥2,386,125
9沈璐雯2,002,732
10杨建刚1,950,000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浩华,唐玥:两者是夫妻关系;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报告期内 是否存在是否经过内部 审议程序是否及时 履行披露 义务临时公告查询索 引
诉讼、仲裁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对外担保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 企业合并事项已事前及时履 行《对外投资设立 德国全资子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0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 员工激励措施已事前及时履 行《2022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 案)》,公告编 号:2022-076
股份回购事项已事前及时履 行《2024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 035;《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暨股份 变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0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已事前及时履 行公开发行说明书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的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失信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重大事项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3,000,000.00 0.87%    
 性质累计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3,000,000.000.87% 

原告致茂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洋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因所涉专利无效,公司 于2025年4月2日收到法院的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撤诉,相关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案件终 结。 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2025年3月10日,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惠电子”)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德国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德国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本次拟在德国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可进一步拓展海 外市场,增强公司在欧洲当地的服务能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培育 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2年9月22日,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惠电子”)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朱亚媛女士、王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常州同惠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3、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 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于2022 年10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2022年10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7)。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同惠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常州 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 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相关事宜,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7、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价格和 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4日,公司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和预留限制性股票拟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 拟认定核心员工及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 9、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 工的议案》。 10、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常 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 10月 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剩余权益授予登记相关事 宜,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12、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议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12月4日,公司已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以及考核不合格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工作,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 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1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4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以及考核不合格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工作,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 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7、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 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18、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5年6月5日,公司已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至此,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股份回购情况 2022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550,000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 6月 5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相关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中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的九、重要承诺。 截至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或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已履行完毕,其它承诺 尚在履行中,相关承诺主体未发生违反承诺行为。




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是否审计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3,634,106.2058,686,800.9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29,338,000.20138,612,835.7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53,270.552,456,108.66
应收账款24,827,279.6118,920,443.52
应收款项融资1,704,297.44578,041.62
预付款项1,261,362.41418,287.7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57,724.19112,897.5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0,250,629.0454,842,939.24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73,526,669.64274,628,354.9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544,824.211,579,382.59
固定资产87,591,806.2189,385,236.27
在建工程3,578,681.7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8,933,600.6519,920,035.91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201,705.833,631,713.4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10,145.151,002,505.94
其他非流动资产1,413,126.901,708,738.15
非流动资产合计117,673,890.73117,227,612.27
资产总计391,200,560.37391,855,967.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9,818,187.5413,044,256.78
预收款项374,159.001,610,000.00
合同负债11,482,881.109,447,282.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285,496.196,913,017.41
应交税费2,277,542.286,025,153.65
其他应付款332,813.007,218,274.4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31,208.053,114,302.10
流动负债合计38,902,287.1647,372,287.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607,830.48574,792.67


递延所得税负债1,977,019.331,622,328.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584,849.812,197,121.33
负债合计44,487,136.9749,569,408.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60,305,696.00161,855,69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9,938,397.3575,829,839.02
减:库存股10,183,041.7217,637,208.39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5,942,025.9635,942,025.9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8,945,904.7584,534,12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4,948,982.34340,524,479.36
少数股东权益1,764,441.061,762,079.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46,713,423.40342,286,558.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91,200,560.37391,855,967.23

法定代表人:赵浩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雯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425,676.8650,725,793.48
交易性金融资产129,338,000.20138,612,835.7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18,270.552,456,108.66
应收账款22,555,258.5715,525,704.66
应收款项融资1,704,297.44578,041.62
预付款项1,080,050.72367,785.32
其他应收款149,702.49104,760.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1,980,266.1754,281,340.71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65,551,523.00262,652,370.24
非流动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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