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0:31:19 中财网
原标题:银之杰: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9)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以上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0、2.00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2.00、3.01、3.0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11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苏士敏
电话号码:0755—83575427
传真号码:0755—835629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2
6、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85”,投票简称为“银之投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3.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作为投 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9)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3.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注意事项:
1、表决意见栏中“同意”、“反对”、“弃权”只可选择一项,用“√”填写,多填、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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