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2:41:42 中财网
原标题:精测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测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中部分闲置场地及设备的用途,暂时用于公司产品零件的外协加工及对外出租。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7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1,276,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2,212,264.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63,787,735.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3月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32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6,378.77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 额截至2025年 9月30日募 集资金累计 使用金额截至202 5年9月 30日投 资进度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高端显示用电子 检测系统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67,645.2848,500.0019,329.8539.86%2026年3月 22日
2精测新能源智能 装备生产项目66,978.3153,000.0043,850.4982.74%2024年11 月8日
3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26,100.0024,878.7724,878.77100.00%-
合计160,723.59126,378.7788,059.11--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公司“精测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已结项并投入使用,随着行业市场环境变化,锂电池装备制造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电池厂商验收周期延长,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公司匹配业务发展节奏实施了一系列降本增效的举措,导致上述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出现闲置。

公司在满足上述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为充分释放募集资金效能、提升经营效益,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以对外出租的方式向外协厂商出租该环节实施所需的场地以及部分所需的生产设备,将该募投项目生产环节中部分零件加工交由专业、高效的第三方以外协加工方式完成,拟出租的厂房不超过6,000㎡,占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5%。

上述零件交由外协加工有助于公司集中资金与资源用于核心技术及产品研发、关键工艺优化和产品迭代,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与附加值。同时,此举还有助于公司灵活应对市场波动,持续巩固并扩大盈利空间与竞争优势。

此外,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拟出租面积不超过10,000㎡,占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4%,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

四、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调整“精测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及设备用途,暂时将其对外出租用于产品零件的外协加工,以及对外出租闲置场地,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有助于公司提高运营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拟暂时调整“精测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场地用途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暂时调整部分闲置场地及设备用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及设备用途,是综合公司业务规划、场地需求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及设备用途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坤明 李善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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