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经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要事 项进行决定和处理的重要形式,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决定制, 坚持透明规范、权责统一、依法合规、科学决策、高效运行。 第二章研究事项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办公 会研究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以下事项: (一)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方案;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职工分配方案; (五)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六)决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的事项; (七)决定以下金额且未达到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5%以上。 上述交易是指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除财务资助、提 供担保外购买出售资产、租入租出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交易 决策制度》规定的交易类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对 交易标的相关的同一类别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 (八)决定以下金额且未达到董事会决策权限的关联交易: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10万元以上;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200万 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25%的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交易类型。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 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应当累计计算。 (九)总经理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 (十)《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需提交总经理办 公会研究和决定事项。 第四条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诚和勤勉的义务,应 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年度、任期经营业 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划,做好安全运营等工作。在行使职权 时,不得更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总经理认 为应当提请党委会研究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 报议题或议案。 第三章会议召集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形成意见报请总经理决 定。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根据会议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 责人、相关议题汇报人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 持人确定。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 总经理请假,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同时提出。列席人 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会前向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应 当有三分之二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方可举行。 第四章会议议题 第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应就拟研究的事项通过公司数字化办 公平台中“部门请示报告流程”提出申请;需要进一步提交党委 会、董事会或股东会研究的事项,要在请示报告中明确;会议议 题原则上距离开会日期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流程,临时提交的议 题,应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提交。职能部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拟研 究的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审订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向总经理申 请;权属单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拟研究的事项,由权属单位负责 人审订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确定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职 能部门及时组织论证、会商相关权属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主办意 见,由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订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向总经理申 请。 第十条议题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听 取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总经理同意。对涉及法律 法规的规范性、政策性议题,须进行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依法依规履行必要程序。 第十一条会议方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呈报总经理确定。 第五章议事程序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方案确定后,由公司办公室提前下 发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及时阅研资料。重大复杂事项适当延长参 会人员的阅研时间。临时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应保证在会议召 开前参会人员能够收到足以使其作出正确判断的所议事项的详 细资料并对上述资料进行阅读、理解及研究的合理时间。议题流 转期间,参会人员及时发表意见,提交部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回 复。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或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每项研究事项由议题提报部门、单 位负责人或相关议题汇报人汇报,如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与, 由议题提报部门、单位通知参会,汇报内容应包括事项的主要内 容和主导意见。 第十五条出席会议人员尽量在议题流转期间充分发表意 见,会上可作适当补充说明;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应做到末位表 态。 第十六条总经理应当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 定。对尚不宜作出决定的议题,总经理有权决定再议。在必须作 出决定而又不能形成多数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有权直接决定。对 作出的决定,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经总经理签署 后发布执行。对审议事项进行研究时,出席会议人员应按公务回 避的要求实行公务回避。 第十七条出席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有不同意见 的,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 执行。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 责。会议记录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人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审议事项的决策结果; (六)出席会议人员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存 档,保管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公司办公室拟稿,议题提 报部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或参与会审,要点为决定内容和工作要 求。会议纪要经总经理审核签发后,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纪要送 达有关人员及抄告有关单位、部门,涉及内幕信息的除外。 第六章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察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对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后,由出席会议人 员按照分工范围落实,并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决定事项执行 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定内容做重大调整的,应重新按规定 履行决策程序。对决定内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有关单位、各部门要主动提出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总经理作出的决定,由督察办做好督查督办, 由承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在以后会议上汇报其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保密制度。对会议审议和决策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如因泄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施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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