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0:26:20 中财网
原标题:金岭矿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岭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豁免与暂缓的信息范围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
露。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
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
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
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
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
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
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
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
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
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
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
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豁免与暂缓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
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
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
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证券部是豁免与暂缓信息披露的日常工
作部门。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办法申请对特定信息
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及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事项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一),并连同该信息相关资料、《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二)、《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及时提交证券
部。

第十四条证券部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
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
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由证券部妥善保存有关登记
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有关
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
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
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
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
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七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
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

如已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
关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对于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
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
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
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
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若与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
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
改时亦同。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 
申请部门经办人 
事项披露类型□暂缓披露 □豁免披露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 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免事项的 知情人登记表□是 □否
申请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附件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 )作为山东金岭矿业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
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的内容;
2.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息保
密义务,在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及期限届满之前,本
人承诺不泄露该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3.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的,本人
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情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名 称国 籍证件 类型证件号码知情 日期与上市公 司关系所属单位职 务知悉内幕 信息地点知悉内幕 信息方式知悉内幕信息 内容知悉内幕 信息阶段登记时间登记人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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