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 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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