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300307):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平范先生、李立军先生、邹锦洲先生、胡跃勇先生、孙诗梦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雪明先生、孙科先生、陈文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林雪明先生、孙科先生、陈文莹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平范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具有长达三十余年的针织机械行业经验,历任台州椒江金星机械厂厂长,慈溪市孙氏针织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于2003年创办宁波市裕人针织机械有限公司(2010年股改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出任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00,056股;通过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5,754,541股;通过裕人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3,377,90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4.1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候选人除与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裕人企业有限公司(其为股东之一)、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与合伙人孙仲华为近亲)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李立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省能源集团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邹锦洲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宁波康鑫摩托车有限公司、慈溪奥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宁波科飞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于2013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胡跃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姜堰市鼎厦精密铸造厂质检科长,常熟失蜡铸件厂技术厂长,江苏雪亮电器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于2011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研发部经理。该董事候选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孙诗梦女士,200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25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职于慈星互联科技公司品牌运营部。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该候选人除与宁波裕人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为其父亲)、裕人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为其父亲))、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公司合伙人孙仲华为其近亲)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雪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曾任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院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孙科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宁波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咨询部主任,慈溪信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现任慈溪正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陈文莹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杭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浙江慈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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