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6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122号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盟固利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盟固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盟固利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 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2,580,640.81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10,853,244.60元,置 换资金总额 93,433,885.4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032号)。 截止 2025年 9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3 年 8月 31 日将 120,000,000.00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1日、2024年 8月 20日归还 2,200,000.00 元、117,8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至 2024年 8月 2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1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2月 20日、2025年 3月 7日、2025年 6 月 10日、2025年 6月 27日、2025年 7月 7日、2025年 8月 14日、2025年 8月 21日归还 300,000.00元、200,000.00元、 200,000.00元、7,620,000.00元、13,170,000.00元、1,400,000.00 元、87,11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5年 8月 21日,公司已累计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00,000.00元,已 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62,579,835.62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产业化项目”尚未建设的 2条高镍三元材料生产线及 1条高镍 三元材料中试线,调整为 2条中低镍三元材料生产线及 1条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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