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6881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8:00:50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盈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长盈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长盈通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50,387.78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60,387.78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www.sse.com.cn 2025
易所网站( )披露的《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19.59% 202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具体详见公司于
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9.5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4 21 www.sse.com.cn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武汉长盈通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23.2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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