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92019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益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细则的要求,对倍益康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完成时间 2022年 11月 3日,倍益康发行普通股 11,300,000股,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价格为3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3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40,820.75元,到账时间为 2022年 11月 24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目前的建设阶段以及具体项目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在同批次募投项目间以及同一募投项目的子项目间进行募集资金使用调整,以期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关系进行项目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用。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1、投资放缓的“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与资金缺口较大的“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间互调700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系公司 2022年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随着近期以来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进而影响到国内外消费市场,导致消费者的购买力和消费意愿下降,全球市场预期中的“补偿性消费”并未如期到来,消费者支出控制更加理性,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到一定抑制,通过营销及品牌宣传刺激消费的效果大打折扣。在此背景下,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中的门店建设、宣传片拍摄以及广告投放等支出需求进一步缩减,基于投资的经济效益考虑,公司拟调减“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700万元。 同时,公司募投项目“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土建结构和幕墙施工,目前正处于厂房、办公楼装修及设备采购阶段。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 4.03亿元,使用募集资金 2.82亿元,后受募集资金到账净额的影响,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 2.50亿元,项目整体资金缺口较大。该项目是公司整合现有分散的生产经营场所,统一规划生产基地智能化产线排布,提升产能效率,增强内部协同性的重要战略举措,快速完成“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对公司至关重要,公司拟调增“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700万元。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子项目“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和“研发人员人工支出”的投资额互调300万元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公司 2022年结合当时的研发项目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随着近期以来公司整体经营的波动变化,公司拟收紧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方面的投资支出,同时,鉴于研发人员工资这一刚性支出持续存在资金缺口,公司拟调增子项目“研发人员人工支出”募集资金投入 300万元,调减“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募集资金投入 3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系受募投项目轻重缓急关系影响,同批次募投项目间使用募集资金的额度调配以及同一募投项目子项目间的金额调整,未实际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项下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 838.66万元,公司拟变更其中 700.00万元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一方面是放缓“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项下门店建设、宣传片拍摄以及广告投放等部分投资,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原本资金不足的项目,即补充“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另一方面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收紧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方面的投资支出,补充子项目“研发人员人工支出”这一刚性开支需求。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可行性。 三、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 10月 24日,倍益康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2025年 10月 28日,倍益康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是根据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同批次募投项目内部额度调配以及同一募投项目子项目间的金额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亦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倍益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且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倍益康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倍益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倍益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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