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92097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5-128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禹生物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和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898,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43,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898,93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898,93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禹菲、党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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