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王傲延先生、潘根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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