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昌股份(9200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世昌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6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1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1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68.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44.41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14391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235.50万股,发行价格为10.90元/股,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66.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1.63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335.32万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15470号《验资报告》。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1805.50万股(含超额配售), 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79.9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2,400.23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7,279.7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1.77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星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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