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920493):购买资产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21:20:27 中财网
原标题:并行科技:购买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7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龙思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CPU算力服务器、交换机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置算力设备形成自有算力资源池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经营采购行为,是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公司据经营所需购置相关算力设备资产的交易活动为日常经营活动中购买资产的交易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 CPU算力服务器及配套 IT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360,573,875.81元。鉴于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分别向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辰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采购 CPU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资产(资产采购明细见下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786.07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购买资产成交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购买资产累计金额人民币 3,686.07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但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根据《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上述资产采购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最近一次审议购买资产相关议案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后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尚未经股东会审议的固定资产累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4,467.56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购买资产成交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万元,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固定资产累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5,367.56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3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上述资产采购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合同相对方签署时间标的物类别合同金额
1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 9月 25日CPU服务器1,920.00
2北京辰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 9月 29日存储设备277.30
3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 9月 25日存储设备259.00
4深圳市麦芒智讯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尚未完成签署GPU服务器82.00
5长沙星融元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尚未完成签署网络设备45.20
6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 10月 17日GPU服务器36.40
7北京思创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 10月 21日网络设备30.00
8北京威达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 10月 17日网络设备30.00
9北京中创智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 9月 26日CPU服务器27.04
10北京壹壹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尚未完成签署网络设备24.77
11北京威达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 9月 30日显卡15.95
12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 10月 15日存储设备15.11
13融科联创(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2025年 9月 26日CPU服务器12.97
14北京威达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 9月 25日网络设备5.76
15 北京壹壹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 9月 22日 网络设备 4.57

合计2,786.07
注:合同序号 5、7、10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并行科技有限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龙思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9号 24层 28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 8月 24日
法定代表人:曹凡
实际控制人:曹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宗教场所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62.50万元
实缴资本:2,062.50万元
财务状况:
2024年度总资产:46,512,303.61元
2024年度净资产:14,496,351.17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55,472,985.69元
2024年度净利润:704,890.90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CPU算力服务器、交换机设备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固定资产为全新 CPU算力服务器、交换机设备,出让方将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交付。公司完成验收后,上述设备所有权转移至公司,用于进一步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为 CPU算力服务器、交换机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上述资产采购交易的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相对方:龙思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CPU算力服务器、交换机设备
3、合同价格:人民币 8,951,910.00元
4、付款期限:甲方(即公司,下同)应于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即合同相对方,下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货款;设备到货后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货款。

5、交付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4日内,将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6、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品种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货。

(2)乙方不能按期供货,每迟延交付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支付一日,甲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算力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上述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拟与龙思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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