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太龙药业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 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 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含),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三)发行方式:在批准的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和到期 债务融资工具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五)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 定。 (六)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时间: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 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资金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八)决议有效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 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障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等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 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如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 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商和其他中介 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事项。 (四)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中期票据 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 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 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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