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星宇股份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应的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和“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07%;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和“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本次结项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07%,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该议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经上述调整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相关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项目之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公司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501012001631581募集资金专户及账号为8110501014201654734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账户余额;“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之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050162843600003850募集资金专户及账号为32050162843609688888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账户余额。 3、待支付尾款金额为预计金额,因项目所涉部分合同需视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及验收等情况确认合同进度并支付相应款项,实际金额以项目所涉合同实际支付为准。 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项目规划和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秉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强化费用管控、合理降低成本,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地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将会在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计划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应的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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