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688179):阿拉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018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97.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25.00万股。 3、授予价格:4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人数128名,预留授予人数29名。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遵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6、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注:首次授予部分因激励对象离职有18.9700万股取消归属,因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不达标有0.5432万股取消归属,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2.3424万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0181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2月16日,因此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8.018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2月16日。 (二)归属数量:8.0181万股。 (三)归属人数:1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1.58元/股(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40元/股调整为28.29元/股;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28.29元/股调整为20.03元/股,因公司2023年度及2024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20.03元/股调整为13.99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3.99元/股调整为11.5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阿拉丁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阿拉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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