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002051):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5-06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于 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 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 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8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审议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8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 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8.21万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389.1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 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 准。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13日,9:00- 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联系人:高宇微、周辉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82688606 邮政编码:100080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