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00255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于 2025年10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409,639股,发行价格为 26.03元/股。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5〕4号),截至 2025年 10月 24日止,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 A股股票 5,409,6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812,90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278,688.34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534,214.83元。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金额。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银河证券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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