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 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42,498,469股, 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897,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539,601,069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47,021,02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4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04,960,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060,91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79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42,063,11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060,91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7948%。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84,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反对12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34%;弃权1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2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764%;反对12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13,53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0,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0%;反对122,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34%;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90%;反对122,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6%;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议案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0%;反对12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25%;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924%;反对12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弃权8,13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议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055%;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五)审议通过议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91%;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55%;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六)审议通过议案6.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9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3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055%;反对11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弃权7,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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