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 予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董事会行使的 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 求,从严控制。 (二)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 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 时调整。 (三)制衡与效率原则。授权的设置,既要体现对经理层的 制衡作用,又要有利于提高经理层对日常业务的管理效率。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四条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安排决定的事项;研究 经理层需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研究决定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三)拟订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 亏损方案等;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管理人员; (七)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有权决 定公司拟发生的单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交易或资产处置,并 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有关情况;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公司职工的聘用 和解聘方案; (九)研究决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五条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可对经理层进行临时性授 权。临时授权事项,应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 对象、授权事项、授权期限、行权条件、变更条件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经理层应按照相应的工作规则和有关管理制度行使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职权。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应以 总经理办公会方式进行决策。 第七条经理层依据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履行公司党委 前置审议程序。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建议。 当授权决策具体事项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 第八条 理层有责任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后决定。 第九条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者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的,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四章 授权期限 第十条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授权期满后,授权事项未 撤销的,原授权继续有效,至董事会做出新的授权为止。授权期 限届满或者授权被变更、被撤销的,授权终止前已经实施、授权 终止后需要继续完成的行为的效力不受前述期限的影响。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董事会有权对经理层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进行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执行的有效监控。 建立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工作报告应包含授权决策执行情况。 经理层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忠实、勤勉地从事 第十二条 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三条经理层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 有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一)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二)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权主 体的责任不予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 相应责任: (一)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二)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三)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四)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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