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7:00:48 中财网
原标题:应流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应流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133.64万元。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5年 9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5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 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可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115,000.0055,000.0055,000.00
2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 能化升级项目64,000.0050,000.005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5,000.0045,000.0043,133.64
合计224,000.00150,000.00148,133.64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75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3,178.243,178.24
2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 化升级项目6,576.656,576.65
合计9,754.899,754.89 
根据上述项目前期投入的情况,鉴于募集资金现已到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置换已先行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9,754.89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5.8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5.8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不含税)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金额
1保荐承销费用1,399.0016.0616.06
2审计及验资费用265.00--
3律师服务费用117.92--
序号项目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不含税)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金额
4资信评级费用、信息 披露费用及其他费用84.4319.8119.81
合计1,866.3635.8735.87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754.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35.8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87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监管规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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