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601019):山东出版筹资管理办法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7:15:48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出版:山东出版筹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筹资管理,降低筹资成本,控制筹资风险,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山东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所属全资子(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筹资,主要是指债务性筹资,是公司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或向金融机构借
款等形式筹措资金的活动。

子公司的筹资业务纳入公司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第四条 筹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统筹安排,合理规划,规模适中;
3.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
筹资,如专项资金补贴、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4.适度负债,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确保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为筹资业
务的决策机构,按职责权限审批筹资事项。

第六条 公司资产财务部(以下简称“资产财务部”)是
债务性筹资的承办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每年底编制下一年度资金筹集计划,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对公司整体筹资规模和筹资方式做出计划安排;
2.统筹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
“各公司”)的筹资计划额度,制定筹资方案,对筹资时机、
筹资成本、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预计和安排,并就涉及
提供担保的筹资业务(如: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开立
信用证及其他需要开具保函提供信用担保的业务)做出特别
说明,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3.按照批准的筹资方案组织实施筹资工作;
4.组织与审核各公司筹资申报资料;
5.管理并指导各公司筹资业务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年初编制本公司的筹资计划,
包括筹资目的、规模、业务类型(信用证、承兑汇票、流动
资金贷款等),提供财务状况、财务分析等详细资料,经集体
研究通过后,报资产财务部统筹安排。

第八条 各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统一规划,办理相关
筹资手续,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发行债券由公司证券法律部(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部”)和资产财务部共同提出债券发行方案,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证券法
律部、资产财务部共同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
债券发行工作。

第十条 证券法律部负责对筹资方案的合法性、合同或
协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负责办理筹资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法律、证
券、金融、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和
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公司筹资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指
导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 公司在本年度计划内的借贷筹资,应按照以
下审批权限审批:
1.公司年度内融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批准;超
过5%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2.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实行公司内部资金调剂,
以内部委托贷款方式办理借款手续。所有内部委托贷款业务
均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各公司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建立信贷资金
台账,详细记录信贷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并
及时办理到期还款、续借申报手续,避免发生罚息、拖欠利
息和延误还款情况。

第十五条 各公司如需提前归还借款,由财务部门提出
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六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外增加筹资额度或变更筹资
计划的,应及时提出需求,提供筹资相关的信息资料,按规
定权限申报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筹资的监督
第十七条 公司筹资应当按批准的筹资方案,与筹资对
象及相关的中介机构订立筹资合同或协议,重大筹资合同或
协议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第十八条 筹措资金到位后,必须对筹措资金的使用全
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1.筹措资金要严格按筹资计划拟定的用途使用,若因市
场环境变化等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按原审批权限重新履
行审批程序。

2.各公司的资金支付行为必须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
核批准程序,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防止筹措资
金被浪费、挤占、挪用。

第十九条 各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加强对筹资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监督。

第二十条 发生借款或债券逾期不能归还的情况时,各
公司财务部门应提前做出分析,报告原因,必要时提请各公
司负责人关注资金状况,并及时与债权人协商,通报有关情
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申请展期。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筹资方案的合法性、风
险效益情况、执行过程和管理使用情况、相关合同、协议等
文件的保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本
办法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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