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920455):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920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5-104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1日,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43,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5,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3,269,528.3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66,844.3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而作出的预估,已在前期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消防和安全生产合规性要求提高,募投项目原定的建设方案已无法满足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公司“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在原定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增加实施地点的变更。同时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应用领域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上述原因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 (1) 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公司在内燃机及其关键零部件行业深耕多年,活塞、缸套等产品应用于多个下游行业,产品销往美国、印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现已拥有一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包括中国中车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公司以及美国Cooper公司等众多知名厂家,并在细分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多家主要客户合作时间已经超过十年。 未来,公司继续以国内市场为依托,努力拓展欧美和亚洲区域的海外市场,继续深耕船舶、轨道交通、天然气压缩机等领域。坚实的客户基础和海内外相结合的市场战略方向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和产能消化提供可靠的外部保障。近年来,全球造船行业发展持续向好,造船企业和船舶发动机企业订单持续增加。作为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商,公司订单亦随之增长,存在产能扩充需求。 综上,虽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消防和安全生产合规性要求提高,募投项目原定的建设方案已无法满足公司的长远发展,导致公司在原定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实施地点的变更,且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应用领域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深入,该项目所带来的营业收入和盈利将保持增长,该项目的延期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2) 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该项目的选址和另一募投项目“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选址通盘考虑,受制于“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公司亦一并审慎控制投资进度,使得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内燃机的工作介质直接取决于活塞形状和壁厚。设计轻量型、低排放的活塞一直是内燃机及零部件企业的共同目标。采用计算机辅助工程建模和有限元分析等方法,模拟活塞真实运行环境的工质作为判断设计的合理性已成为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新设计、有重大改进、或者转厂生产的内燃机及其零部件需要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和长期耐久运转等测试,以考核零部件的全面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确保整机的动力、经济指标的稳定性。目前公司缺乏先进的软件和硬件测试设施。公司当前部分产品测试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借助客户设施完成,这延缓了公司产品独立升级换代的速度,降低了公司自主创新的效率。 公司设有涵盖设计、产前准备和产品试制等研发项目组的技术研发中心,并形成包含活塞概念设计、合理性分析、样件试制、样件检验等环节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综上,无论从市场客户需要和公司内部独立完善的自身研发能力提高的角度,实施该项目的需求依然明显,项目的延期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预计以上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迟。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规划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延期情况:
单位:元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4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汇隆活塞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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