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对外投资暨增资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3159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崧盛股份”)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与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精刚传动”或“目标公司”)、李俊阳、福州未来智造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智造局”)、斯摩维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摩维尔”)、重庆海沃金刚先进机械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沃金刚”)、重庆精刚智驱创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及股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认购目标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76,190.47元,19,523,809.53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重庆精刚传动6.25%的股权。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李俊阳 李俊阳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721198206******,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精刚传动创始人。 经查询,李俊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州未来智造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7月1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8N0MY84U 3、法定代表人:李鹏飞 4、住所:福建省福清市阳下清图路5号22号楼B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6、注册资本:33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财务咨询;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8、实际控制人:李鹏飞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斯摩维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8年7月1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78253114 3、法定代表人:冯小伟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4幢1-2层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8、实际控制人:冯小伟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重庆海沃金刚先进机械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23年8月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CRHWL746 3、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州未来智造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卓越路19号2幢(数创园一楼109房间)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资本:3,02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8、合伙人情况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重庆精刚智驱创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25年9月2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EY0BFP3J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俊阳 4、住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街道虎踞路68号14-1#753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17NGK5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凤集路28号7幢(自主承诺) 5、法定代表人:李俊阳 6、注册资本:714.285714万人民币(本次交易前) 7、成立日期:2020年11月6日 8、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润滑油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 (二)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重庆精刚传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五)本次交易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认购目标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476,190.47 19,523,809.53 币 元,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六)目标公司经营情况 重庆精刚传动主营业务为高精度高密度谐波减速器及其组件的定制化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面向航天航空领域部件应用,并逐步向工业、人形、四足、外骨骼机器人关节等领域延伸拓展,并在相关拓展领域逐渐布局行星减速器产品线。 2025年1-7月重庆精刚传动实现营业收入1,004.36万元,相比2024年实现收入跨越式增长。未来在“星网”组建拉动下,谐波减速器市场规模预计将实现显著增长。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目标公司将持续深化航天领域布局,重点聚焦与航天航空等领域核心客户的合作,进一步追求产品技术的极致发展。 同时,目标公司基于航天级产品技术的降维应用,延伸布局工业及人形机器人应用领域产品,新建机器人领域批量生产线,优先聚焦协作机器人市场,并同步推进人形机器人领域产品的样品研发跟进工作。 (七)其他说明 目标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经查询,目标公司重庆精刚传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 基于投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本轮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142,857.14元增加至7,619,047.61元,崧盛股份共计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2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476,190.47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19,523,809.53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税费承担: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中,除本协议约定由目标公司承担的以外,其他因交易行为而产生的相应税费,由各方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增资款的支付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各方同意,本轮投资方在本协议签订日起的10日内将增资款20,000,000.00元转入投资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的公司账户。 各方同意,在交割日起的30日内由目标公司委派人员办理完毕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轮投资方应当对目标公司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的行为提供所需的协助,因本轮投资方未提供协助导致逾期变更登记的,目标公司、创始股东、种子轮投资方、天使轮投资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增资前滚存利润及债务的约定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于交割日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债务由新老股东按增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二)增资后的目标公司治理 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由创始股东李俊阳担任。 若在未来任何时间设立董事会或变更目标公司治理架构为董事会模式,董事长应由创始股东李俊阳担任;董事会章程或任职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缩减或限制李俊阳在董事会中所享有的一票否决权及其职权范围,该等权利的适用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或创始股东既有书面协议中的约定,并且A轮投资方通过董事席位获得的任何权利不得构成对创始人管理权的实质性削弱。 目标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兼任总经理。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未来智造局派驻监事一名。目标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未来智造局提名,由董事聘任及解聘,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目标公司财务和资金使用等工作。 (三)特别权利约定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崧盛股份作为A轮投资方在目标公司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清算优先权、要求赎回权、优先并购权等权利,同时针对反稀释、创始股东股权转让限制等对目标公司进行约束。 目标公司、创始股东承诺,本轮增资的投资款应全部用于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扩产为主的正常经营用途,不得将投资款用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关联方债务(工资除外)、回购股权或者向其提供借款,亦不得用于购买或从事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私募基金、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或投资。若本轮投资方事后核查发现目标公司有违背上述约定使用资金的行为,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立即纠正违约使用资金行为并承担给股东造成的损失。 (四)保密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洽谈、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尽职调查等而取得的所有其他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商业信息和未公开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予以严格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之间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和交易等,保密期限为直至该等信息和资料已由原提供方公开为公众所知。任何一方应限制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顾问、分包商、供应商、客户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五)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蒙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仍未支付的,目标公司和创始股东有权解除本协议。 目标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已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A轮投资方支付违约金。非因不可抗力及政府机关审批原因导致的延迟,目标公司及创始股东逾期超过30日仍未协助A轮投资方办理工商变更,A轮投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目标公司将已付增资款项予以返还。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实际且全面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应在本协议各方终止其权利和义务之后,或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六)其他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以及新公司章程构成相关事项的全部约定,取代本协议签署日前各方之间于协议签署前就协议所述特定事项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讨论、会议记录、备忘录、谅解或通讯(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与电子邮件)。 对本协议作出任何修订,应以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作出,并构成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果按照任何有关法律,本协议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或任何一份或多份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其它法律文件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合法性与可执行性不受影响或妨碍,并完全有效,除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的协议之外,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其他协议的效力、合法性与可执行性不受影响或妨碍,并完全有效。各方应立即将上述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协议代之以合法、有效且可执行的条款或协议,而该等替代条款或协议的意图应最接近上述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协议的意图。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精刚传动目前主要从事航天级谐波减速器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主要聚焦壁垒相对较高、市场竞争较少的航空航天应用领域,其主要客户为航天航空研究所、航天集团等科研院所及部分知名民营商业航空客户。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将扩建工业领域产品线及产能,研发生产工业机器人谐波减速器及人形机器人旋转关节减速器,随着工业领域国产替代、先进制造的崛起及人形机器人市场的迅速兴起,未来国产工业谐波减速器及人形机器人谐波减速器市场发展前景可观。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崧盛机器人传动科技公司,投资布局高性能机电产品核心部件如谐波减速器、传动与驱动组件等,布局长期可持续发展路径。本次对目标公司增资,将有助于加深公司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合作,结合目标公司在航空航天谐波减速器领域的精密设计制造优势,为公司布局谐波减速器、传动与驱动组件提供技术及制造支持。 本次交易风险可控,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重庆精刚传动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业务发展不顺利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之A轮投资及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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