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92045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0:25:55 中财网
原标题:汇隆活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5-103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1日,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43,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5,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3,269,528.3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66,844.3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 用途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总额(调整后) (1)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 (1)
1轨道交通及 船舶关键铸 件生产线扩 建项目公司115,490,000.0032,914,580.5028.50%
2中速内燃机公司16,946,372.68688,507.634.06%
 活塞设计技 术研发中心 项目    
3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10,000,000.0010,000,592.78100.01%
合计--142,436,372.6843,603,680.9130.61%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大连汇隆活塞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21250161006300003424600,520.60
大连汇隆活塞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金州支行营业 部29868347129428,522.00
大连汇隆活塞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4119038404101084,145,233.73
合计--4,774,276.33
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79,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 2025 年 10月 2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v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5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将全部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未安排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委托理财等任何财务性投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不存在。


四、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4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隆活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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