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92016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1:06:25 中财网
原标题:七丰精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丰精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七丰精工关联交易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及满足业务发展和合作需要,保障员工住宿需求,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浙江汉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诺威”)租赁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精工路197号的员工宿舍及部分设备,租赁期限为12个月(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合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0.00万元(含税)。

因公司原租赁的厂房及配套宿舍区域进行规划变更,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团队稳定性,保障业务连续开展、留存核心员工,拟向海盐一周商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一周商业”)购买及租赁部分商品房用于员工居住,购买及租赁建筑面积共计4,756.23平方米,预计成交金额为1,988.89万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及租赁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盐一周商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长安北路1921号长安商业广场122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黄涛
实际控制人:陈跃忠
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30,000,000.00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跃忠控制的企业
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海盐一周商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96,740,800.63元,净资产为29,686,447.13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411,486.08元,净利润为72,738.4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汉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东区精工路3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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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吴晓荣
实际控制人:吴晓荣
注册资本:11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84,464,400.00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财务状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浙江汉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81,708,685.07元,净资产为84,291,882.47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238,095.24元,净利润为-173,264.9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浙江汉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海盐一周商业开发有限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双方在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且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固定资产、租赁厂房及设备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江汉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海盐一周商业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交易的决策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租赁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及租赁一周商业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租赁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及租赁一周商业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跃忠、蔡学群、蔡大胜回避表决。

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七丰精工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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